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

保險業投資墓地 金管會點頭


工商時報【記者彭禎伶、張中昌╱台北報導】
保險資金未來將可投資墓地開發、殯儀館和骨灰塔。金管會昨(25)日宣布,將修改規定,開放保險資金經專案核准後可投資「殯葬設施」,單一案投資限額以各公司可運用資金5%為限。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說:「壽險業未來可提供保戶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所有服務及保障。」
金管會也將開放保險業辦理「無擔保授信」,只要RBC逾200%,且經金管會核准者,即可承作無擔保授信,主要是為了安定基金賠付國華人壽的聯貸案,透過這次開放,壽險資金便可參與競標。
金管會昨天宣布將預告「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」,其中在保險業配合政策辦理公共投資的項目,增加「殯葬設施」。
據了解,主要是先前部分壽險公司曾提議,壽險從保戶出生、教育或創業還本金、生病、意外、退休養老到死亡理賠都可照顧,若能提供殯葬服務,便可有「一條龍」的服務。
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,這次只開放殯葬設施,並沒有開放投資殯葬服務業,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,殯葬設施指公墓、殯儀館、禮廳及靈堂、火化場及骨灰(骸)存放設施;並未包括殯葬禮儀服務(即所謂生前契約)、協助處理殯葬事宜等。
保險業未來要專案申請核准,便可在可運用資金5%的範圍內,開發墓地、靈骨塔等;也可以參股投資的方式,投資經營殯葬設施的公司,如墓地或靈骨塔開發經營公司,參股比率則是以被投資者實收資本35%為上限。
壽險業者表示,這類投資的報酬率極高,未來也可能考慮以保單給付來連結塔位、墓地,以滿足保戶的需求,同時讓保單更多元化;但也有壽險公司擔心與殯葬業連結,若出現糾紛,可能不易處理,目前暫未考慮投資。
保險局本次也開放壽險業可投資社會福利設施,例如可開發安養中心、老人社區;也可透過參股的方式,投資安養中心等,上限同樣是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的35%。
至於無擔保授信,則是RBC達200%以上公司,經金管會核准,即可從事配合政府政策的相關授信案。目前首案即可能是安定基金560億元的聯貸案。
出處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F%9D%E9%9A%AA%E6%A5%AD%E6%8A%95%E8%B3%87%E5%A2%93%E5%9C%B0-%E9%87%91%E7%AE%A1%E6%9C%83%E9%BB%9E%E9%A0%AD-2130005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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